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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白s的房间 (第2/3页)
」 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抬头看着我。 1 「你明天还会来吗?」 「会。」 「後天呢?」 「也会。」 「大後天呢?」 「也会。」 她的嘴角弯了一点,很小很小的弧度,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 *** 他真的每天都来。 第一天,他带了一个布丁。护士阿姨说我生病可以吃软的东西,布丁很好吃,凉凉甜甜的。 1 第二天,他带了一本故事书。我不太会认字,他就念给我听。他念得不好听,声音沙沙的,常常念错字,可是我听得很认真。 第三天,他带了一只小熊。他说是从夹娃娃机夹到的,夹了好几次才夹到。小熊的毛有点粗粗的,可是抱起来很舒服。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他每天都来,从来没有食言。 其他小朋友开始问我,那个哥哥是谁。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小美以前说我没有朋友,说我是被丢掉的小孩。 可是现在我有朋友了。 而且他每天都会来看我。 *** 我去育幼院看她,变成一种习惯。 1 下班後,买一点小东西——布丁、饼乾、故事书——然後开车去育幼院。 每次我出现在门口,她的眼睛就会亮起来。不是很明显,但我看得出来。 「你来了。」 「我来了。」 然後她会跟在我旁边,像一只小小的影子。不太说话,但会一直看着我,好像怕我突然消失。 有一次,我要离开的时候,她突然拉住我的衣角。 「你……你会不会有一天就不来了?」 她的声音在发抖,眼眶红了。 我蹲下来,跟她平视。 「不会。」 1 「真的吗?」 「真的。我保证。」 她看着我,像是在判断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那你要记得喔。」她说,「说话不算话的人,会被虎姑婆吃掉。」 我笑了。「好,我记得。」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想了很久。 我想领养她。 这个念头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慢慢发芽。 可是我有什麽资格? 我是更生人,有前科,假释中。我月薪不到三万,住在五坪的套房里。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怎麽养一个孩子? 1 可是每次看到她的眼神,那种期待、那种害怕被抛弃的恐惧,我就没办法不去想。 如果我不领养她,她会怎麽样? 在育幼院长大,被其他小孩欺负,等到十八岁被赶出去,然後呢?变成另一个我? 我不想让她变成另一个我。 *** 院长第一次听到我说想领养妤希的时候,沉默了很久。 「你知道这有多困难吗?」她说,「你有前科,这会是最大的障碍。社会局不会轻易把孩子交给一个有案底的人。」 「我知道。」 「而且你的经济状况……单身男X领养nV童,本来就会被特别审查。加上你的背景,成功的机率很低。」 「我知道。」 1 「那你为什麽还想试?」 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怎麽回答。 「因为我知道没有人救的感觉是什麽。」我说,「我不想让她也一直那样。」 院长看着我,眼神复杂。 「你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 她叹了一口气。「那我帮你问问看。但我不保证会成功。」 *** 社工来家访的那天,我把套房打扫了三遍。 五坪大的空间,能收的东西都收了,能擦的地方都擦了。可是不管怎麽弄,它还是一间五坪的套房,蹲式马桶、没有厨房、窗户对着防火巷。 1 社工是一个三十几岁的nV人,戴着眼镜,表情很严肃。她一进门就开始打量,眼神在每个角落停留,然後在笔记本上写字。 「李先生,你有伤害罪的前科,对吗?」 「对。」 「可以说明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我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被骗、被激怒、动手打人、被判杀人未遂、被迫和解、最後变成伤害罪。 说完之後,社工的表情没有变化,继续问:「你现在的工作是什麽?」 「保全。」 「月薪多少?」 「大约……两万六。」我没有说实际上扣掉杂支只剩两万出头。 「你有其他收入来源吗?」 1 「我周末会去做街头表演,训犬的。」 「这样的收入,你觉得足够抚养一个孩子吗?」 我沉默了。 「我会努力。」 「努力是不够的,李先生。」社工合上笔记本,「养孩子需要钱,需要时间,需要稳定的环境。你的工作时间长、收入不稳定、居住环境也不适合孩子成长。加上你的前科……」 她没有说完,但我听懂了。 她觉得我不够格。 「我可以搬家。我可以找更好的工作。我可以——」 「李先生,」她打断我,「我理解你的心情。但领养不是一时的冲动,是一辈子的责任。我们必须确保孩子的最大利益。」 她站起来。「我会把报告交上去。你等通知吧。」 她走了。 我坐在那张便宜的折叠椅上,看着门关上,觉得自己好像又被这个社会狠狠甩了一巴掌。 *** 我不知道领养的事。 我只知道,那个哥哥——李惟哥哥——最近看起来很累,b以前更累。 他还是每天来看我,但他的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更深了,笑的时候也没有以前那麽轻松。 「你怎麽了?」我问他。 「没事。」 他在骗我。大人说「没事」的时候,通常都有事。 可是我不知道他有什麽事,我也不敢问太多。我怕问太多,他就不来了。 2 我的生日快到了。十二月十四日。 以前的生日,爸爸mama都不记得。育幼院的生日,就是跟其他小朋友一起吃一个大蛋糕,唱生日快乐歌,然後就没有了。 我不喜欢过生日。 因为过生日会让我想起,我是一个没有人要的小孩。 *** 第一次的申请被驳回了。 理由:申请人有刑事前科,经济能力不足,居住环境不适合儿童成长。 我拿着那张公文,站在邮局门口,觉得天旋地转。 我就知道。 这个社会不会给我机会。不管我多努力,不管我多想改变,那个前科就像一个烙印,永远跟着我。 2 我打电话给院长。 「我看到公文了。」 「我知道。」她的声音听起来也很疲惫,「你还想继续吗?」 「可以再申请吗?」 「可以,但你要提出更有力的证明。更好的经济条件、更稳定的工作、更适合的居住环境……还有,你需要有人愿意替你担保。」 担保。 谁会替一个更生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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