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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坚持要给我一个许愿望的权利,并且毫不退让 (第3/4页)
某个习惯。 这种习惯类似于他数十年如一日固定用某个品牌的洗发水,但换了不是不行。 但对我来说李维一就像是某个器官,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要了我的命。当然我不会把这些话说给李维一听,他听了多半会大煞风景,同我讲起肝脏的再生功能。他肯定是不会把自己比作一根盲肠的。 分手后我对着周日的大把空闲时间不知所措,有时候是去听音乐会,有时候是一个人看一场爱情电影,电影院的海报上写着催泪巨作,我坐在电影院里,因为时间不好,除了我连买票的人都没有,几乎是一个人包了一整场,木然地看着荧幕里的主角们大哭或者大笑。我已经很难理解那样充盈澎湃的情感了。我的情绪干涸得像一片沙漠。 电影看到一半,一个迟来的人才进场,坐在最后一排,手机的荧光微微地亮着,小声地在电话里谈数据污染的事。 “想要剔除数据总要有一个合格的理由,这事关到整个课题组的reputation。”我听着他断断续续的话,心想这人可真没素质。 后来我听并不相熟的同学说,附近一间酒吧正好请来S市某个知名的老牌摇滚乐队演出。S市曾经也是摇滚重镇,九十年代那会出了很多耳熟能详的乐队,林胜就是他们之中的一员。我抱着一种好奇的心态去了酒吧,想要看看当年能把我妈迷到宁肯连大学都不上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特质。 还没等乐队出场,我被李维一带走,并且打断了我一颗智齿。我当时一边骂李维一,一边想这些搞摇滚的人可真他妈不是东西。等到我把牙终于种好,我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我的毕业设计。我终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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