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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要常生的卖身契 (第4/5页)
有些难懂,随后也跟了上去。 孟想和南禅谈了很久,直到慕枫去时候两人才终止了谈话。 他和南禅做了一个交易,他可以继续留在王府内,但是慕枫不能再让他行跪拜之礼,也不可以限制他的自由。说白了,就是不能管他,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王府还要提供他衣食住行,不得怠慢。 孟想能想到的条件全部讲了出来,有些甚至自己都觉得无理,因为他没打算真正和南禅做交易,他想离开王府,至少他不会再被慕枫无缘无故扔进蛇池里洗澡。 这样的条件孟想本来是没抱什么希望的,以这几天他对慕枫的了解,看得出来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又加他是王爷,地位摆在那儿,孟想就是十个加起来也刚不过一个尊亲王,所以自然不会接受他这般无理要求。 但是他想错了,此刻和他谈话的是南禅,慕枫的师父,此人在江湖地位颇高,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这条件对他来说有利无弊。 南禅几乎想也没想便答应了他,但是他也有要求。 孟想必须签卖身契在王府,还是终身。 这个卖身契实际是签给慕枫的,也就是说,慕枫把握着他的契约,一切他说了算。当然,除非有一天慕枫自动毁约,那这份卖身契也会解除还他自由。 再者孟想只要留在府内,那就是慕枫的人,自由出入算的了什么,再自由也还是王府的人,慕枫一天不放人,孟想便一天不能离开王府,这才是南禅的用意。 甚至他还告诉孟想,往后,他可以提任何要求,只要是他南禅或者王府能办到的,定会答应。 孟想并没有答应的很快,卖身契是一个什么概念,尤其是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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