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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2/8页)
民中的一员,然后每天轮流耗在我们几个的公司楼下的咖啡馆,等我们下班,然后吃饭、喝酒、唱歌、打保龄球。 又过了没多久,她邀请我跟她一起搬去我N家住,好像是跟她妈也吵架了,她那段时间情绪极差,走路磕到路边的马路牙子,都能气得给对方三脚。我不想守着这么个zhAYA0桶过日子,让她自己去住,我妈又使劲儿把我往外撅,“好朋友住一块儿多自由啊。” 最后还是李欢欢一句话打动了我,“我觉得我有点抑郁了。” 在我那会儿的狭隘无知的概念里,抑郁等于Si。 当晚我们就打包搬了过去,我们不做饭,不收拾家,沙发和茶几上堆满了衣服和书,大多数时候吃泡面,周末回我家打打牙祭,或者吃泡面。 听上去挺惨的。 李欢欢弄了好几箱子书过来,白天我去上班,她就在家看书,不能睡觉,这是我答应她搬过来的唯一条件——不能在我上班的时候睡觉。李欢欢没办法,看不下去书的时候便出门跟我NN的老邻居们唠嗑聊天,有时候也帮他们跑跑腿,扔个垃圾买个菜什么的,有次有个NN特神秘地跟她说:“低保又涨了,你看了没?” 李欢欢当个笑话讲给我听,真正刺激到她的是另外一件事。 老k的绯闻。 那次的新闻闹得挺大,连我都有印象,因为是老k唯一一次绯闻。 绯闻对象是老k之前在剧组帮其庆生的nV主角林珊珊,俩人在nV方寓所附近被拍到,老k的手搭在nV方的肩膀上。 “很搭啊,你看,nV的身高正好到男的下巴。”李欢欢戳着一块钱一份的娱乐小报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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