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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谷口雄关 (第3/7页)
,成年后肩高比普通的马匹还要略高,通体上下长满一到两寸长的黑毛,又黑亮又光滑。在不被激怒的情况下,这种群居在山中的野牛生性较为温顺,加上耐力好,不挑食易养活的优点,很受边界上生活的各个族群喜爱,常被捉回家里驯养,当成日常耕种、畜牧与运输时的好帮手,当然也会被当成代步用的坐骑骑乘。 就比如此刻少年等人身后,就有好几头健壮的魁牛肩负起驮马的重任,背着此行所需的帐篷、炊具、饮用水和食物等旅途必需品,以及日常消耗品之类。 只是耐力再好的牛也还是牛,变不成马,并不适合作为外出长途旅行的工具,更不会被当成作战用的坐骑,因此通常只在边境数十公里的范围内活动,不知为何会被诺尔默当成正式坐骑,就这么公然骑着上路,来到离开边境线足有四百多公里的地方。 若是被素来看重门面的毗迩尼帝国世家贵族,或是比兹尼斯王国等属国的豪族青年见到了,避免不了会盛气凌人的嗤笑少年是乡巴佬、穷光蛋,连一头体面的坐骑都购置不起,就敢出门丢人现眼,真真是斯文扫地。 “哎呦!还不服气是不是?让你装!要不是你故意捣蛋,一会儿高声嘶吼,一会儿拼命向外散发气息,怎么会一连走了上千里地,别说什么休极熊、法斯特豹,就连戈壁上头最常见的比格狼都见不到一只。” 晨曦用娇嫩的小手在大黑头上敲了一记,咬牙切齿,螓首一摆,满头亮丽的黑色短发随之飘摇晃动,又给少女增添了几分灵动。 “好啦好啦,晨曦小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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