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天_第18章中情局也要炒房?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8章中情局也要炒房? (第15/16页)

详细一点。」

    细川龙马点点头,从公事包里面拿出几张纸发给陈律师和曾启荣三人,这才仔细说明。

    细川龙马提出的是一个共荣的合作模式。他将要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总称为新世界集团,这个集团会先把资金投入於购买房地产及其他产业,以迅速挽救现在香港崩坏的经济,之後再视能力许可与否进行各种投资。不过,只要港府同意,兴建一座日产十万公吨淡水的海水淡化厂是必然的项目。

    在购买房地产上,新世界集团将采取类似细川舞子先前买房子的模式,以目前市价加一成为购价,而原屋主或房客可以用同地段平均房租的七成续租,租约一期五年。期满後若新世界集团对房屋无其他利用,房客可续租,期满後可续租。若租期中新世界集团对房屋有其他利用,房客可获得等同於六个月房租之搬迁补偿费。而新世界集团未来将会在香港进行社区更新与新社区开发,原承租新世界集团房屋者有八折的购屋优惠价。

    在吕乐等人可得的好处上,新世界集团将付给仲介一成仲介费,但条件是仲介不能以暴力胁迫方式b人卖屋。吕乐等人需保护新世界集团的产业及商业行为,对此新世界集团将付出每年三十万美元的治安维持费,但这笔钱将在台湾以其他商业行为的方式给付。新世界集团将投资至少三十万美元开设一家保安公司,优先聘用退休警员与吕乐等警官推荐之人。新世界集团与谢家将以合理价格购买吕乐等人之产业;谢家与细川家的电子厂和音乐公司也将拨出百分之十的GU权,提供吕乐等人优先认GU。最重要的是,谢家承诺在英国政府决定对吕乐等人动手前,会以最快时间通知他们,好让他们离开香港。

    曾启荣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