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回 信佞臣尽毁诗书 筑阿房大兴土木 (第4/8页)
回。得着始皇信用,毅然改制,经过了六七年,并没有甚么弊病,偏淳于越独来反对,欲将已成局面,再行推翻,真正是岂有此理!为此极力驳斥,不肯少容。淳于越却是多事。到了散席回第,还是余恨未休,因复想出严令数条,请旨颁行,省得他人再来饶舌。当下草就奏章,连夜缮就,至翌晨入朝呈上,奏中说是: 丞相李斯昧死上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这篇奏章,呈将进去,竟由始皇亲加手笔,批出了一个可字。李斯当即奉了制命,号令四方,先将咸阳附近的书籍,一体搜索,视有诗书百家语,尽行烧毁,依次行及各郡县,如法办理。官吏畏始皇,百姓畏官吏,怎敢为了几部古书,自致犯罪,一面将书籍陆续献出,一面把书籍陆续烧完,只有曲阜县内孔子家庙,由孔氏遗裔藏书数十部,暗置复壁里面,才得保存。此外如穷乡僻壤,或尚有几册留藏,不致尽焚,但也如麟角凤毛,不可多得。惟皇宫所藏的书籍,依然存在,并未毁去,待至咸阳宫尽付一炬,烧得干干净净,文献遗传,也遭浩劫,煞是怪事!无非愚民政策。 一年易过,便是始皇三十五年,始皇厌故喜新,又欲大兴土木,广筑宫殿,乘着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