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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 (第10/10页)
把陆锦森一天的工作安排和陆锦森确认一遍。 只是走个流程,今天陆锦森却提出了新的要求: 找一家搬家公司,十二点半等在他公寓楼下,即时签合同即时搬。 李助理在本子上记下这一条要求。李哲已经习惯了陆锦森提出的各种特殊要求。 只是 boss,关于合约第七条住址问题,谢家还没给予回复。李哲提醒道。 没事儿,陆锦森轻笑,湛蓝色眼瞳仿若新洗,胸有成竹道:谢家会同意的。 既然老板发话了,助理只好按要求实施。虽然老板确实麻烦难伺候,但是李哲依然死心塌地的给陆锦森当私人助理,实在是因为老板个人魅力太大了。李哲的工资是同行的两倍,一份走公司账户,另一份走老板的私人账户。 陆锦森一上午看了七八份策划案都和新型电子元器件有关,这是谢氏集团的领域。 陆锦森越发认识到和谢家合作赚这份人情的必要性,下班之后翻了翻私人邮箱,果然找到了谢家发来的新合同。 陆锦森径直翻到第七条,住址从乙方配合甲方改成了甲方配合乙方。 陆锦森并不自大狂妄,相反,他尤其擅长心理战,明白哪些条件有商讨余地,哪些条件对方会寸步不让。尊重对方坚持的条件,再把可以争取到的利益全部吞下,这是陆锦森一直以来遵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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