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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街角的灯光 (第19/33页)
男子轻笑了一声,换了一个坐姿之後,开口道:「其实,你可以不用一副那麽难看的表情,没有你想像的那麽糟,真的......辛苦是应该的,你不也是这样吗?」杨翰耘听到他这麽说,轻轻摇摇头,反驳:「再怎麽说我也是有家里能靠,你不一样。」 沈致勳也不反驳他,只道:「都是要付出心血力气的。」沈致勳盯着他的手,皮肤黑了些,但最大的差别不在此,而是他的小手臂上多了一些烫伤的疤,椭圆或细长型的浅褐sE的疤痕,显示了主人这段时间的经历。如果能握住他的手腕,把手掌翻到正面,掌心和手指上,一定会m0到许多厚皮和茧,而非记忆中柔软的触感。仅是握笔办公尚且会生笔茧,何况是每日长时间的辛劳? 「搬走之後,我就开始工作了。幸亏我的态度能力还可以,学历又b别人好一些,所以很快就在一间大公司当职员了,是网路管理的部门,月薪大约三万出头。」杨翰耘听到对方的生活还算安稳,脸上的表情也缓和许多。 「大概做了九个月左右,不到一年,我找到了一份薪水更好的工作,工作X质接近,公司规模也不小,所以我很乾脆地换工作了。」 「後来,我就和几个朋友做起了现在的工作,没想到发展b当初预期得更好,有了今天的情景,还当了总裁,其实蛮顺利的,对吧?」杨翰耘听完却摇摇头,看着他说:「你没有把所有都说完,没有人这麽顺利的。」虽然应该不至於沦落到露宿街头,但是加班加到快回不了家,或者回到家依然在工作,在上司和同事间的夹缝中求生存却是免不了的,可他只字未提。虽然沈致勳的能力不错,还有好看的外表,但也绝不是他说的这般容易。 「的确,但是那都已经过去了,说不说其实不那麽重要吧?」沈致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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