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故事_江歌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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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歌案 (第4/12页)

拿了10万日元现金,交给江歌,作为刘鑫的堕胎费。

    这一举动我们不知真假。

    但是,如果是真的,陈世峰一定会难以接受,觉得江歌与刘鑫串通,骗他10万日元。

    这也可能是杀人动机之一。

    但是,案发之后,陈世峰必然疯狂自保。为了削弱自己的杀人动机,陈世峰是怎么做的呢?

    他说,我马上要和新nV友同居了,她还发了很多房子的图片给我,要和我一起去看房子。

    这一陈述,虽然渣,但能有效对抗谋杀指控。

    是啊,新Ai情开始,正当甜蜜时,谁会想不顾一切去杀人呢?

    并且,我都有新恋人了,我怎么会因刘鑫不和我复合而怀恨在心呢?

    与道德上的劣势相b,让谋杀罪名不成立,显然更值得。

    但是,陈世峰前言不搭后语,让这套话可信度极低。

    房东未约,合同没签,计划没有。之所以拎出来,可能只是一种避罪手段。

    二,关于杀人计划:

    戴口罩,没戴眼镜,穿红鞋子,背上备用衣K,没乘电梯,走没有监控的楼梯。

    陈世峰不像是激情杀人,更不像是杀人未遂。

    按现有证据看,他是计划周详的。

    案发当天,即2016年11月2号,晚上21点左右,陈世锋出门。

    他特地没戴眼镜,穿了灰sE带帽衫,戴了帽子,穿红sE鞋子。

    在前一天,陈世峰的鞋子是白sE的。

    换上红sE鞋子,检方怀疑是为了避免沾上血迹。

    当天离开寓所时,陈世峰没走有监控的电梯。而是走楼梯下去的。

    而在乘车时,也有意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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