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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小卖部 (第2/5页)
不像村的地方。 哈月家的店面是一间背靠烂尾楼的彩钢房,与废弃的绥城子弟小学隔着一条柏油马路斜斜相望。 “春妮小卖部”冬寒夏热,门外的垃圾桶内总是有过期辣条腐烂的味道,但也就是这个寒碜的小店面,让丈夫跑了的赵春妮独自养大了哈月。 用赵春妮的话说,这间店不仅没把她哈月饿Si,还供着哈月在蓟城这么高消费的城市读了四年国内最好的大学,就光凭这一点,哈月就不可以看不起这间店,看不起绥城,看不起老娘。 多亏了绥城的这栋违章建筑,哈月才没成为“要饭的。” 赵春妮年轻的时候脾气不b现在好到哪去,好像是自从丈夫走后,她一个人忙着进货卖货理货,再加上一直没有再婚,劳累过度时就变得异常神经质,打骂小孩在那个物质JiNg神双匮乏的年代是常事,可是哈月真的没挨过打,她母亲对于她的攻击偏向于言语上的羞辱。 除了毫不避讳的在她面前辱骂她出轨的父亲,勒令她不许提起哈建国的名字之外。 她会当着邻居的面讲哈月怎么像他那个跟别人跑了的爹一样会耍嘴皮,她也会在哈月邀请同学到自己家店里玩耍时指责她的同伴偷吃了店里的小零食。 每当她堂而皇之令哈月羞耻和难过时,都会加上一句不容反驳的真理:“如果不是我还要你,你早就去街上当要饭的了。跟你那个爹一样!” 也许是太不想被称为要饭的,也许是出于对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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