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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 (第7/10页)
傻子。 后来呢,后来他死皮赖脸地一直跟着贺景,上学逃课去贺景的学校给他送水送饭,缠着他打篮球,每天送花写小纸条表白 再后来 林痕用力眨了眨眼睛,从回忆里抽离,看清了酒店的布置。 凌乱暧昧的大床,缩在一边赤身裸体的Omega,以及眼前这个完全不喜欢他,却依旧对他伸出手的贺景。 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又像只有一秒钟,林痕认输了,第无数次输给了他最喜欢的人。 他紧紧地攥住了那只手,放弃所有尊严地攥住了这棵追逐了三年的救命稻草,换回了一个可以留下的身份床伴。 在遇见贺景之前,林痕的生活过于简单平凡,像一块只有黑白色的画布,枯燥又干瘪。 他知道怎么赚钱替老妈分担压力,他更能吃苦,生活教会他一分辛劳一分收获的道理,所以遇见贺景后,他坚信只要他足够爱足够付出,就一定会打动喜欢的人。 八岁那年,老爸留下一屁股债和小情人跑了,老妈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家,倔强又坚强地用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所有嘲笑和危险,把林痕带大。 林痕的性格像老妈,认定一件事就去努力,努力得不到就拼命努力,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难熬的,但男子汉大丈夫不会怕也不能怕,想得到最好的,就要付出比所有人多 少年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一身叛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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