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罪案调查组·2_二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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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第2/3页)

具隐约露出,报纸的标题赫然写着:“城市地鳖虫肇事逃逸,致一死两伤!”

    展峰道:“我咨询过冯大队,从1996年到2005年,这种不挂牌照的地鳖虫,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一车只拉一到两个人,按距离长短喊价,到地付钱。因为造价较低,又可以在街头巷尾穿梭,在很长一段时间,它几乎抢走了市内短途的全部客源。而出租车大多聚集在火车站、汽车站,靠拉长途赚钱。两者间分工明确,互不干涉。六名失踪者的住处离他们行窃的地方都在5公里之内,选择地鳖虫出行的可能性很大。”

    司徒蓝嫣补充说:“我小时候也坐过这种地鳖虫,我们那儿叫拐的di,它的随意性很强,有些司机遇到老人不拉,遇到拿重物的不拉,遇到三人以上的不拉。凶手要是可以认出荣行帮众,那么他对作案目标就有主观选择权。”

    “没错。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再剖析作案手段。”展峰把六人的常住地用蓝色光点标注在地图上。随后,他又用线条把失踪地跟居住地相连。

    画出六根黄线后,他说:“贼帮有个规矩,在扒窃结束后,一定要返回住处换身行头,再出门消费。多数帮众,都是按帮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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