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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不在场证明 (第2/5页)
宁须安想起当时背对着他打电话的老板——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之下,老板因为突然涌入的人流、破损的摄像头烦躁,其余人们则因无处落脚休憩的现状烦躁,都不曾注意到宁须安的动向,更不要说是小小的雨具。 而从盛季宾馆抵达陆家河,步行需要四十分钟——如果借助某种交通工具,耗时自然将更短,台风下的大雨又如天降,能轻易将许多痕迹冲刷。 只要事先和宁须平约定好在陆家河碰面,从会面到作案也并不需要太长时间。 于是宁须安无论如何都能够在当晚十一点三十前回到盛季宾馆——十一点三十分,那个叫纪庭的男人抵达宾馆,用五百元现金问到了宁须安的房间号,随后进入,十二点,盛季宾馆歇业。 李朝柯眉头动了动,边说边又将笔记本上的“纪庭”二字用红笔圈了圈。 “所以宁先生,”李朝柯说,“13号晚间八点五十三分至十一点三十分,关于这一个时间段,您的不在场证明缺失。” 他有一些明知故问:“有人能为您提供吗?” “依照目前的情形看起来,”宁须安说,“没有。” “那么宁须安先生,请您再回答一遍,那段时间,你在做什么?” “八点五十三分我走出药店,五十六回到宾馆,进入房间后洗漱睡觉……” 做了一场冗长的关于纪庭的梦。 “直至我朋友到达,然后到第二日下午听到我哥的死讯。”宁须安说。 他忽然露出了一个嘲弄的笑:“李警官,以上是我的供词,我的确没有办法提供不在场证明,那么——请问您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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