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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遗忘』 (第2/2页)
为有不得不离开的理由。 ……那,二十一天。 啊?nV孩愣了愣,没反应过来。 行为心理学显示,养成一个习惯至少需要二十一天。所以在我习惯没有你之前,滚回来。 她是回来了。可是却没有人等她回来。 nV孩好想问,如果她回来後,已经没有人需要她了呢? --那是你的事,是你自己选择的。 她闭上眼,或许是她想太多吧,彷佛听到了回答。 或许这一次,是该真正离开了吧。 我想暂时离开一阵子。 我想暂时逃避一阵子。 不想再去想那些,会令人心痛、心烦的事。 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 但最远的地方,是在意的人不在身边呀…… 离开说得容易,却仅是行为上的离开;心却仍留在原处,走不了。 「我……也想习惯遗忘。」 但,真的好难。 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 离开後的第二十天,她回来了。 但nV孩忘了,对方并没有义务等待她。 二十一天效应,那又怎样? 淡忘了、不Ai了,都只是一个心态、一个想法,转眼间的事而已。 为一个懦弱的人停下脚步、放弃垂手可得的幸福,那也要对方有值得的价值。 连面对的勇气都不敢,又何来的天长地久? 「--活该被遗忘的,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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