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_第六章臭虫之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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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臭虫之族 (第2/2页)

在饱受经济的折磨和大众的歧视下生活条件奇差无b,住的是公园、地下道,吃的是馊水或垃圾,他们常常会自暴自弃的戏称自己是只“臭虫”,意思是“被遗忘而且发臭的国民”。

    首先发出这篇报导的是中时的记者叫王梧桐,由於这个字眼把这群人的外表和行为形容得非常贴切,隔天各大媒T便纷纷引用这个称号。久而久之,在媒T的推波助澜之下,竟慢慢发展出“臭虫族”这个称号。

    臭虫族绝不等同丐帮,其中最大的区别点就是:他们从不向人乞讨。也绝不等同游民,因为他们不接受政府的任何帮助及安置。臭虫族从最早的台北市龙山寺开始蔓延起,起初只是个十来人的小团T,半年後竟已是个超过一万人口的大集团。

    中国当局对这些人当然是深恶痛绝的,因为他们的存在不但是都市之瘤,让的统治变得十分难看,再加上这群人之中有几个坏份子无恶不作,制造出了许多社会问题,更是非除不可的眼中钉。

    这群臭虫族总归起来有三大类候选人,分别是:

    一:先天不足者,举凡肢障、智障或JiNg障者都是。後天失调者,例如x1毒或犯罪者。

    二:自甘堕落者。

    三:就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在这些臭虫族里面,今年才刚满十九岁的陈雄威算是介於第一者和第二者之间的。因为去年的一场无端端的车祸,让他现在几乎一无所有。在这场车祸里他不但失去了完整的家、撞断了一条腿,连脸部也受到严重擦伤,这外表的缺憾使得他日後找工作时总是连连碰壁,只好过着半流浪,半捡拾垃圾的日子。

    因为没钱打理门面,他每回出现总是浑身脏臭兮兮的样子、加上行动起来一駊一駊的彷若游魂,简直是人见人怕。这种人当然就是社会人士眼中标准的臭虫族了。

    起初刚变成臭虫族的时候,他是睡在内湖河滨公园一带的公共长椅上,上头勉强还有个破烂的玻璃罩帮忙遮风挡雨,没想到几天後就被当地居民嫌弃举发,叫来警察们y是用棍子把他狠狠打出市区。

    少睡点觉当然Si不了,但能不吃饭吗?为了生存,於是他就靠着白天偶而帮人打打杂工胡乱来维持基本生命。搬铁条行;拆房子行;偶而客串讨债集团也行,反正只要有钱就好了。

    这一年刚好美国发生信债危机,严重波及到以代工为生的台湾经济。渐渐地,他发现连想找个随随便便临时工的缺都越来越难了,他三餐不济,於是便只好再度过着四处流浪、吃馊饭的生活。

    有一天他来到淡水河口,经过关渡大桥时忽然觉得满场的夕yAn真是无限美阿,而自己的生命则简直是糟糕透顶了,於是他大叹了一口气後便鼓足勇气往桥下跳,这贸然的举动让身旁的游客大吃一惊,想伸手救他时,无奈却根本已是搭救不及了。

    身T凌在空中的感觉真是bAng透了,雄威有些後悔自己没早点这样做。但一触及那脏臭且略带寒意的淡水河,他可又大大反悔了!

    「天阿!这根本是地狱嘛!怎麽这条河水会这麽黏又这麽臭呢!」

    陈雄威发自心中的暗暗呐喊着。

    「我不要这样被臭Si,饶命阿。」

    基於求生的本能,他入水後还是用双手努力的往下拍,企图让身T早点钻出水面。不久,他真的浮出水面了,抬头一望,发现河对面八里区台北港附近的夜景居然也美到个发呆。

    「还好我没Si。」

    但这下他该怎麽办呢?是假装不会游泳给他沉下去?还是乾脆偷偷游上较近的河岸?寻思了好大片刻後,他突然感觉累极了,身T也逐渐重了起来,缓缓下沉。

    朦胧中他发现好像有一艘闪着警灯的类似海岸巡逻艇正快速往自己这个方向靠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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